办理民爆、剧毒物品许可证须知

1、 办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申请单位必须持有《广东省开采矿产资源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民爆器材仓库平面图和方位图、申请报告,在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及规定如实填写清楚,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后,送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审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发给《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 办理《临时爆破作业许可证》
  由申请单位附作业地点的爆破平面图、爆破设计方案、承包合同、爆破人员和安全责任人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报告,在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领取《临时爆破作业许可证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及规定如实填写清楚,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后,送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审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发给《临时爆破作业许可证》。
3、 办理《爆竹销售许可证》
  (1)批发销售单位应带备以下资料:《爆竹销售资格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报告、平面图和方位图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2)零售网点应带备以上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平面图和方位图、申请报告。
在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领取《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及规定如实填写清楚,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后,送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审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发给《爆竹销售许可证》。
4、 办理剧毒物品购买证、运输证
  申请单位带备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安监局)核发的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报告,在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领取《剧毒物品购买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及规定如实填写清楚,由当地镇安全办、派出所和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后,送广州市公安局审批发放。而运输证由我分局审批发放。
5、办理民爆物品购买证、运输证
  申请单位带备司机驾驶证、押运员押运证、运输车辆的相关资料、《民用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副本,并填写购买证、运输证申请表,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后,经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224室审批合格,发给《民爆物品购买证》、《民爆物品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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