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法医学检验专业简介: 番禺区公安局法医检验专业主要承担番禺辖区内的刑事、民事案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活体、尸体以及生物检材的勘查、检验、鉴定,为刑事、民事案件的处理、侦破、法庭审理提供依据。法医检验专业现有技术人员4名,均毕业于广州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本科),其中3名为主检法医师,1名为法医师。历年来在省级或以上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一、活体损伤检验: 活体损伤检验是指在刑事、民事案件中所造成的人体的损伤,其损伤的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3个等级,其鉴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和公安部、司法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受理程序为: 1、对于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法医学损伤检验的人员,先到案发当地的公安部门(公安分局或者派出所等)报案、备案;刑事案件中受伤的人员,由案件发生地的公安部门直接委托。 2、由受理案件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填写《活体检验委托书》; 3、由受理案件的分局或者派出所委托法医检验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损伤的检验、鉴定; 4、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番禺区公安局有关单位提出进行损伤检验; 5、《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只发往委托的分局、派出所等。 二、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指在刑事案件、灾害事故或者工伤等事故、事件中死亡人员的尸体以及死因不明的尸体。其受理程序为: 1、发现尸体应及时报告案件所属公安分局、派出所或者110指挥中心; 2、法医检验专业的技术人员会及时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和尸体检验; 3、对于死因不明或者对死因有争议的尸体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由当地公安部门委托法医检验人员检验; 4、《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只发往案件委托单位。 咨询电话:8482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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