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队十条承诺

一、严格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二、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4小时留人值班,接受群众报警报案,文明接警,礼貌待人,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依法受理和侦办管辖范围的各类刑事案件,不拖拉推诿。
五、在案件侦查终结后,要做好赃款赃物发还失主的工作,能尽快发还的应尽快发还,对 外地失主要及时通知他们前来领取,做到及时清理。
六、扣押犯罪嫌凝人的财物,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出具扣押物品清单,并不准动用扣押物品,已解冻的要尽快发还处理,扣押可疑物品,清查后属应发还的应尽快发还。
七、因工作约群众来谈话,办理有关手续,领回物品证件等经办人要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姓名等,不能只通知他们前来赴约,让群众在传达室久等。
八、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不滥用强制措施。
九、严格遵守办案程序,重证据、重调查,不刑讯逼供。
十、廉洁奉公,不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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