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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与受理 一、火灾报警 (一)报警的方法
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可根据条件采取以下方法: 1、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公安消防队有专线电话的,可用专线电话报警; 3、公安消防队有无线报警电话的,及时用无线报警电话报警;
2、告知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详细说明火场的基本情况,如什么时间发生火灾,烧了什么物质,火势大小,是否有重要物品,周围有什么重要建筑,消防车从哪个地方驶入比较方便等等; 4、耐心回答“119”火警台的提问; 5、放下电话后,立即派人到可能来的各个路口迎接消防人员。 二、火警受理 火警受理是指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接收和处理火灾情况报告的过程。 (一)火警受理的方式 火警受理通常也称接警。按照接警区域的划分方法分为:分散接警、集中接警和分散与集中结合接警。 (二)火警受理的方法 了解发生火灾的确切地点和具体部位;了解火灾的性质和规模,为调集灭火力量提供信息。具体来说,要弄清以下情况: 1、对火灾地点问清街区、道路、门牌号码及单位名称; 2、火灾的性质和规模。了解火灾的种类、燃烧物、现场规模; 3、火场周围的基本情况。了解火场周围有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种类、数量; 4、报案人的基本情况。 在接受火警报告后,要根据经验综合分析判定真伪,并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或按规定程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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