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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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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实行警务公开,依照法律规定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经侦部门及其侦查员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可以向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和信访部门控告、投诉,也可向各地“110”和广东省公安厅直接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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