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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规定
(一)申请抵押登记,,应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申请表》。
(二)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三)在机动车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机动车再次抵押的,按抵押登记规定办理。
二、办事资料:
(一)申请抵押登记: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一)番禺区西环检测站,地址:市桥东环路158号。
(二)番禺区石基检测站,地址:市桥清河东路68号。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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