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番禺分所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10)
办理驾驶证补证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二、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2张,其规格为32 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机动车驾驶证的相片可采用粘贴或数码打印方式。
(四)身份证件的有关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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