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番禺分所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8)
办理驾驶证审验须知

一、有关规定: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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