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 刑事案件; 二、 治安案(事)件; 三、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 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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